加强廉政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4-05 08:48:40 浏览次数:151

为深入推进行风政风建设,近日,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廉政纪律“十不准”,张贴在各市场监管所、办事窗口等醒目位置,将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纪律红线和工作要求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出来、贴出来,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依法监管、依规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获嘉县市场监管局廉政纪律“十不准”主要内容包括:不准利用职权收受、索要监管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品等;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洗浴等高消费活动及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等;不准以借为名占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车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直接或间接向监管服务对象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违规用公款吃喝,以及进行洗浴、健身、娱乐、休闲等消费活动;不准违规干预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事项;不准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进行经商等营利性活动;不准通过监管服务对象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滥用职权及对监管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不准在工作日期间饮酒,严禁野蛮执法、酒后执法、酒后驾驶,以及出现影响文明执法形象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