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蛋制品、肉制品、罐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13大类食品10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德隆万家百货有限公司1批次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0.2mg/kg。
2.获嘉县建设街大胖擀面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获嘉县建设街大胖擀面皮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获嘉县新华街伟萍洋果行1批次辣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037mg/kg,标准规定≤0.02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0.064mg/kg,标准规定≤0.02mg/kg。
5.辉县市谷婆婆八宝粥铺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辉县市谷婆婆八宝粥铺1批次小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高新区、获嘉县、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