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6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河南省大家旺食品有限公司1批次小米辣,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0.05mg/kg。
2.新乡市牧野区麻辣时代火锅餐饮店1批次水杯,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牧野区麻辣时代火锅餐饮店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封丘县留光乡豫香园饭店1批次水煮花生,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452µg/kg,标准规定≤20µg/kg。
5.卫辉市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1批次水杯,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卫辉市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卫辉市、封丘县、牧野区、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