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21号)

发布时间:2024-12-30 16:28:17 浏览次数:216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保健品、糖果制品13大类食品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诚城智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批次大葱,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0.3mg/kg。

2.新乡市牧野区优学涞托管部1批次小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1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牧野区牧野花园幼儿园1批次水杯,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卫辉市振中路新中州超市销售新郑市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奶酪棒棒吸吸冻(原味)其中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5500,<10,<10,<10,标准规定n=5,c=2,m=10³,M=10⁴

5.获嘉县厨状元国泰亢西餐饮店1批次,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5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安阳学院原阳校区1批次餐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9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新乡市红旗区霍氏酒家饭店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其中极性组分检出值为42.1%,标准规定为≤27%

8.延津县新联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糕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915g/kg,标准规定≤0.5g/kg

9.封丘县李盼餐饮店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0.延津县有全地锅餐饮店购进的康洁消毒餐具生产1批次餐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4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1.延津县聚鲜蔬果店销售的1批次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0.914mg/kg,标准规定≤0.3mg/kg

12.延津县马庄乡惠亿家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铁棍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0.914mg/kg,标准规定≤0.3mg/kg

13.新乡市牧野区圣罗巴海鲜自助餐厅新乡万达店销售的1批次鱿鱼,其中镉(以Cd计)检出值为3.12mg/kg,标准规定≤2.0m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附件5.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表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