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04 16:59:52 浏览次数:198

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指导意见》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新乡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制度,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

1.工作目标。明确了《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和制定依据以及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

2.主要措施。《指导意见》主要围绕推行失信警示提醒、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设置补报年报免于行政处罚的宽限期、鼓励支持失信企业修复信用、推行容缺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指导、加强信用修复数据共享等九方面12条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工作措施,作为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3.保障措施。在年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中,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打造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


原文链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服务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