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4号)

发布时间:2025-08-13 17:07:06 浏览次数:1209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2大类食品256批次样品(含你点我检专项15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和盛祥餐饮饭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原阳县渝味阁餐饮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第十二中学1批次鸡蛋,其中多西环素检出值为942.8µg/kg,标准规定≤10µg/kg

4.原阳县江峰面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河南毛谱餐饮有限公司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卫辉市友联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1.06mg/kg,标准规定≤0.3mg/kg

7.卫辉市友联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1.3mg/kg,标准规定≤0.2mg/kg

8.辉县市孟庄镇流柱风味家菜馆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原阳县康鑫清洁中心生产原阳县新义德地锅鸡店购买的1批次餐具(一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7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0.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满意一百购物中心1批次大葱,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规定≤0.3mg/kg

1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师寨镇满意一百购物中心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0.2mg/kg

12.新乡市牧野区红星路中原费记餐饮店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3.新乡工程学院附属学校(高中部餐厅)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支付宝、微信12315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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