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指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的法 律咨询服务,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新乡市第二届经营主体法律服务志愿者。现公告如下:
一、聘请数量
面向社会聘请10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
(二)熟悉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商事登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公信力;
(三)处事公道,实事求是,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关心经营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公益事业,甘于志愿服务,主动热心参与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和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个人失信记录和违法记录,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作出的行业处分;
(六)在我市律师事务所任职、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公司法》、政府工作规则等,从事民商事方向的执业律师。
(七)曾经担任过新乡市经营主体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优先予以考虑。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申请担任新乡市经营主体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人员,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后,填写新乡市经营主体法律服务志愿者个人申请表(见附件)报至报名地址或扫描发至邮箱。(xxszck@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9月5日。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新乡市科隆大道436号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8办公室或人民东路与新二街市民中心二楼企业开办服务专区62号窗口。
联系电话:0373--3041147 3077127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