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8期)

发布时间:2019-12-09 15:50:57 浏览次数:9194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9大类食品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新乡市卫滨区巨岗香饭店的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市内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卫滨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