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酒类、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获嘉县北环路张来元早餐店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辉县市孟大霞餐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县翟坡镇小当家蛋糕房1批次红豆面包,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34g/kg,标准规定≤0.5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卫辉市高级中学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卫辉市人民路小芬烩面一绝饭店1批次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以Al计)检出值为644mg/kg,标准规定≤100m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获嘉县、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