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3期)

发布时间:2020-12-09 09:25:25 浏览次数:3382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酒类、食糖、饮料、水果制品6大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卫辉市南关口老三滋补烩面馆1批次卤牛脸肉,其中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出值为40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获嘉县超杰小吃店1批次武大郎烧饼,其中铝的残留量(以Al计)检出值为421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辉县市上八里镇松树坪七星楼饭店1批次小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卫辉市唐庄镇浩翔酒楼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延津县遇见自助鱼火锅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