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福可多里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187户企业:
经查,你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按照规定报送2020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违反了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