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期)

发布时间:2022-08-18 16:14:48 浏览次数:5026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果鲜蔬菜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果鲜蔬菜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47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038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新乡市红旗区建祥发面馍家菜馆1批次筷子(餐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60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红旗区探牛烧肉餐厅东区店1批次钢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0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