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0期)

发布时间:2022-12-02 11:31:41 浏览次数:5960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14大类食品1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原阳县福宁集镇再回楼饭店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原阳县湘遇餐饮饭店1批次卤猪耳丝,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08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市红旗区旭昇同学米线饭馆1批次小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9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高新区老付餐饮店1批次烩面片,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59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乡市红旗区旭昇同学米线饭馆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获嘉县第一中学1批次鲜鸡蛋,其中地美硝唑检出值为2.86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阳县、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