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厚荷麻辣烫使用的1批次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厚荷麻辣烫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新市监处罚﹝2023﹞12号。
特此通告。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