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3-05-24 17:33:06 浏览次数:4695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5大类食品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原阳县洪军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辉县市锦缘饮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赤霞珠葡萄露酒,其中酒精度检出值为6.2%vol,标准规定3%vol-5%vol。

2.新乡市牧野区福之味餐饮服务店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牧野区福之味餐饮服务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8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新乡市牧野区德福日用百货超市1批次香蕉,其中腈苯唑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0.05mg/kg。

5.新乡市红旗区老赵家火锅荣校路店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新乡市红旗区老赵家火锅荣校路店1批次杯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新乡市牧野区永鑫超市1批次尖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0.05m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