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3-07-04 16:23:45 浏览次数:3926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7大类食品1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大块肉胡辣汤豆沫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新乡市高新区粤鹅饭店1批次餐具,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延津县胙城城西饭店1批次皮冻,其中铬(以Cr计)检出值为6.57mg/kg,标准规定≤1.0mg/kg。

4.新乡县合河乡回家吃饭餐馆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新乡县合河乡回家吃饭餐馆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乡县、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7月4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