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发布时间:2023-08-22 16:40:54 浏览次数:3385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15大类食品12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牧野区四厂烩面馆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4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新乡市牧野区四厂烩面馆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7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卫辉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0.2mg/kg。

4.新乡市红旗区周麻婆新式家菜馆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5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新乡市红旗区周麻婆新式家菜馆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卫辉市、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3年08月22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