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4 15:48:47 浏览次数:3408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0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郝鹏举、任德龙、万耀、张新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的提案》(003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凝聚合力抓监管,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新乡市食品“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成立“三小”治理提升专项工作组,发挥联动效能,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督促小作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五个到位”(原料进货查验到位、场所卫生清洁到位、生产工艺控制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履行“五个承诺”(承诺不掺杂使假、承诺不违法添加、承诺不虚假宣传、承诺不使用不合格原料、承诺不销售不合格产品),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度检查小作坊1399家次。

二是普法宣传强素质,提升餐饮从业人员能力。组织全市餐饮单位积极参加线上食品安全专项培训会,强化经营者知法、守法意识,共参训9000余人,考试参与率90%以上;邀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标准起草单位专家对13家在新高校开展培训,详细讲解细则、现场答疑解惑,督促高校守好食品安全底线,争创食品安全示范标杆单位;学校受疫情影响复课后,各县(市、区)局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开展开学前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督促学校时刻绷紧安全弦,常学常新,警钟常鸣,同时根据校园食堂现场情况及相关规定,因地制宜,指导合理分区;邀请“人大代表进企业”,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法治宣传,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建言献策,发挥社会监督效能。

    三是强化执法守底线,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联合7部门印发《新乡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新市监〔2022107号),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以持续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目的,以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手段,以风险隐患排查为抓手,全力实施“铁拳行动”,对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餐饮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共检查农村食品销售单位1863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3件,收缴罚没款303.7万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同时,通过培训、阳光执法、视频观摩、互学互查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新乡市食品安全工作。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