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06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天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重点环节,提升监管水平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及市政府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农村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中向好。
(一)大力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为推进全市农药兽药减量使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新乡市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通过开展农药减量行动、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等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农药兽药减量使用,着力解决违禁药物使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74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559家次,开展定量检测5773批次,快速检测81647批次,发放宣传资料4.79万份。查办各类农资及农产品质量案件144起,罚没金额约90.96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二)持续提升食品“三小”整体治理水平。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始终重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等“三小”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2022年在全市开展了食品“三小”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三小”生产经营单位20132家次(其中,检查小作坊724家次,小经营店〔流通〕9702家次,小经营店〔餐饮〕9645家次,小摊点213家次),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376家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组织监督抽检1265批次,发现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16份,立案查处138起,处罚金额63.4285万元。在严格开展食品“三小”监管的同时,引导食品“三小”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截止目前,推动实施“6S”标准化管理食品小作坊237家,销售类食品小经营店3442家;推动实施明厨亮灶小经营店3731家,创建小餐饮示范街3条,建设小餐饮、小摊点连片经营区3个。
(三)重拳整顿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行为。新乡市市场监管局以“环境提升+重拳治乱”为整体思路,一方面大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在全市加紧推动“智慧菜市”建设,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彻底改善。一方面聚焦农村市场生产经营乱象,严厉查办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共查办食品安全一般程序违法案件1879件,罚没款1284余万元。侦办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26起,破案14起,起诉94人。在整顿农村市场秩序的同时,大力开展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大力整治网络食品违法销售行为。2022年以来,共计排查电子商务平台内销售企业总数144家,餐饮企业总数6661家。共计受理消费者餐饮环节投诉举报23起,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8场次。
二、完善基础建设,强化治理能力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尤其是基层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市努力锻造一支德才兼备、敬业求新、能打胜仗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一)推动基层不断充实监管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要求,推动市委、市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在全市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派出机构日常监管主要任务,80%以上人员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线;大力建设食品安全基层协管员队伍,鼓励各县(市、区)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农村信息员、协管员工作报酬。在强化要求的同时,积极以政府食安办名义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就发现的基层监管人员数量少、任务重、工作杂、待遇低的现实困难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逐步提高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新乡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配置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支持县级监管机构及监管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车辆的标准化建设。一是积极争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为各县(市、区)争取了食品安全快检检测车,并按照省级要求运行使用。二是利用市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购置执法对讲设备300台,分发给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按照国家着装标准,为市局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购置监管执法制服,并积极鼓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比照配置,统一规范执法着装。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计配备执法检查专用车辆52辆,冰箱36个,笔记本电脑467台,便携式打印机20台,便携式小型复印机6台,便携式快速扫描仪8台,便携式冷藏箱15个,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281台,暗访取证设备11台,照相机126部,录音笔126个。
(三)大力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全员岗位培训,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生产安全核查、校园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农贸市场管理、食品抽检专业知识等内容,逐年加大培训力度,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时间人均超过40学时/年。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执法人员技能水平提升,创新采取“下沉轮训+技能比拼”的培训模式,组织市局业务骨干,就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先后奔赴各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培训直接面向乡镇党政干部及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受到基层的一直认可;2022年再次联合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举办了新乡市第二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能竞赛。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能水平,也为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弘扬工匠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健全监管制度,提升执法效率
提升监管能力,健全监管制度,优化监管资源、创新监管方式是必由之路。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作为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的首要途径,不断推进全市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深化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打通农产品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渠道,大力推进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已实行合格证单位主体2286家,开具合格证69691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3618.58吨,全市累计建设省级追溯示范点112个,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注册2100余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大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建立稳定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舌尖安全”智慧平台入住商家达2561家。获嘉县、延津县智慧监管平台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成功实现远程查看、在线监管。
(二)不断创新抽检制度改革。根据相关要求,将获嘉县局确定为抽检分离工作试点,大力探索建立抽检分离新机制。一是采取“1+1+X”模式组建食品安全抽样队,即“1”名食品监管股或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与“1”名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组成抽样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X”(来自检验检测机构,不直接承担抽样)指导下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坚持“双随机”工作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选派抽样人员,随机选取抽检对象,打造抽检全程“背靠背”模式。三是探索盲样送检模式,制订接样、收样规范,加强对样品贮存环境、交接过程的监控,厘清责任,确保有效抽检。逐步构建运行顺畅、专业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权威性、公信力。
(三)发挥考核督办公示作用。一是强化考核问效。每年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内容,持续扩大权重比例,借助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稳步提高。二是深入开展暗访督办工作。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办督查督办作用,深入基层监管一线,持续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领域的明察暗访力度,今年以来,就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方面,连续印发全市工作情况通报5期,要求各县(市、区)对照风险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经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报送。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手段。不断完善食品从业人员违法后行业禁入和食品行业“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新乡”网站、市局官网“双公示”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企业违法信息和抽检发现问题,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2022年以来,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共计通过“信用新乡”网站公布违法信息291条,发布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