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年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新市监〔2023〕176号)的要求,我局对随机抽取的已报送2022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的企业开展了抽查工作。现将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2户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请名单所列企业于2023年9月23日前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并及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联系电话:0373-3041194
附件: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企业名单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