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5号)

发布时间:2024-07-05 17:19:32 浏览次数:6208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9大类食品1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经开区福旺达百货经营部1批次螺丝椒,其中啶虫脒检出值为0.50mg/kg,标准规定≤0.2mg/kg;噻虫胺检出值为0.073mg/kg,标准规定≤0.5mg/kg

2.河南物流职业学院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河南物流职业学院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延津县天苑购物中心1批次香蕉,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059mg/kg,标准规定≤0.02mg/kg

5.获嘉县同盟大道樊大胖小吃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新乡市牧野区渝味磁器口市井火锅店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8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延津县、牧野、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www.12315.cn)、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微信公众号(12315)、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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