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罐头、糕点、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品添加剂、饮料、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豆制品、食糖、速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18大类食品2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原阳县鸿运超市有限公司出售的1批次菜豆,噻虫胺检出值为0.18 mg/kg,标准规定为≤0.01 mg/kg。
2.新乡市高新区樊氏厨艺饭店1批次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新乡市红旗区新同来顺饭店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3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卫辉市城郊乡北木南餐饮店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63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卫辉市城郊乡北木南餐饮店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73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原阳县万汇嘉美新运超市有限公司出售的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1.1 mg/kg,标准规定≤0.2 mg/kg。
7.新乡市红旗区新同来顺饭店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新乡市海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县分公司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7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新乡市海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县分公司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5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0.原阳县秦三烩面馆1批次鸡蛋,其中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检出值为136 μg/k,标准规定≤10 μg/kg。
11.原阳县佑依八宝粥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2.卫辉市和香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杯子(餐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