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16号)

发布时间:2024-12-09 15:45:26 浏览次数:1527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大类食品2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红旗区惠乐乐百货超市出售的1批次芹菜,噻虫胺检出值为0.16 mg/kg,标准规定≤0.04 mg/kg。

2.新乡市牧野区波波树生活综合食品零售超市出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83 mg/kg,标准规定≤0.2 mg/kg。

3.封丘县实新学校1批次餐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封丘县川之味老碗面馆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88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封丘县川之味老碗面馆1批次水杯,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河南科技学院第三学生餐厅一层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灶君庙店出售的1批次怀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出值为4.32 mg/kg,标准规定为≤0.3 mg/kg。

8.原阳县光洋博大百货有限公司出售的1批次清江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03 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9.新乡市卫滨区奥斯卡威汀婚礼服务酒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0.新乡市卫滨区奥斯卡威汀婚礼服务酒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1.新乡市高新区喜宴楼酒店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2.平原示范区龙源幼儿园1批次,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73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

2.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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