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28 16:25:51 浏览次数:124

民盟新乡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激发消费潜力,释放内需潜力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市场监管、优化消费环境是激发消费潜能的重要保障之一,只有良好的消费环境,才能让老百姓放心的去消费,才能够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优化消费环境工作,主动向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新政〔2024〕3号)文件中将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列为重点工作下发文件《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列为重大行政决策2024年425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行动”消费维权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强调了放心消费行动及消费维权工作。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中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市监(2024)107号)文件并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各单位每个月上报放心消费行动的工作进度。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求,结合新乡市实际,组织工作专班认真研究会商,草拟了《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5月31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6月19日召开工作座谈会,6月25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和风险评估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充分研讨,经市局法制科合法性初审,最终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2024年7月19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会议听取了《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及工作汇报,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2024年9月4市长魏建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10月23日,新乡市人民政府新政文【202496号印发《关于印发激发消费活力 放心消费在新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11月13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印发放心消费行动工作台账》工作说明,明确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了进一步说明

2024年,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放心消费行动相关文件要求,做大量的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放心消费行动关注四大重点消费领域1、四大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2、民主领域:加强教育、医疗、旅游以及水电气暖等民生领域的监管。3、涉老消费市场:严厉打击老年用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行为,对老年人易“踩坑”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强化监管。4、预付式消费领域开展事前合法合规格式合同推广,事中消费提示、警示,事后调解、公开曝光等方式维护预付式消费者合法权益。

放心消费行动提升四大消费环境硬指标:1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水平。2强化知识产权引领,发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3深入推行信用培育、信用修复主动帮扶等行动,筑牢高质量发展的信用基础。4以标准升级助推设备更新和消费升级,制定一批行业领先,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动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截止目前全市创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1616家。积极推广以胖东来为模版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2024新增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310家。1、在质量提升方面:质量基础设施数据平台已纳入企业3796家,完成QC活动小组课题收集56个,遴选政府质量奖企业286家、“美豫名品”企业238家。全市共31家企业参与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以汽车零部件、起重设备、新能源电池、新型化工、预制菜、振动、智能家居等七大产业链为核心,精心挑选31家代表性企业争创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试点。累计解决小微企业精准帮扶需求280个,小微企业“痛点”问题200个。2、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我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围绕全市17个重点产业链实际需求,推动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扩项至95个,创新开辟专利预审“绿色通道”,专利平均授权周期比普通通道缩短80%以上。推进新乡市“商标品牌建设”重点工程,大力扶持“中原农谷”等本地品牌发展,我市8家企业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补名单,共获得奖补资金160万元,数量、金额均居全省首位。3、信用提质领域:在落实“双书同达”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电话联系、短信告知等形式,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提醒,已帮助6154家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积极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大力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环境透明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截至目前,新乡市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达到96.15%。4、食品监管领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覆盖全链条的患排查整治,发现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2253个,探索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食品安全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行刑衔接大数据分析研判中心,提升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和有效预防。统筹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落实,圆满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覆盖率100%,督导率100%年度目标。今年以来,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80批次,办结一般程序食品案件200起。搭建数智化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汇集国家、省、市各市场监管业务平台数据,在商户集中区域设立472个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实行12315平台全天候人工接听,多渠道收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线索。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在新高校食堂现场观摩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2109家次,组织专题培训15期,培训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属地包保干部等各类人员7655名,约谈学校10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7起。5、在产品安全领域大力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新乡市共有1028家企业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责任落实平台;印发《主体责任平台小程序使用教程活页》《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示栏》1600份;约谈销售单位1027家次,签订承诺书1027家次;摸排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901家;发现问题110项,已解决109项;立案26件,已结案11件。6、价格监管领域从重点领域切入,与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建立价格工作沟通联动机制,检查经营单位5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发现未明码标价及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10件;累计组织提醒告诫160余次,实施行政指导200余次。借助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商品价格监测数据,累计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告32条。7、在广告监管领域:开展广告监管专项行动,加大虚假广告打击力度,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306户,已查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17件,罚没金额25.178万元。8、在消费维权领域:持续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一是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实行无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工单“即接即派,即收即转,即办即督”,形成受理登记规范、分流转办顺畅、催办督办衔接的高效快捷12315工作机制,做细做实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二是推动消费纠纷线上解决,大力推进ODR机制运行,充分发挥ODR企业消费维权新模式的引领作用,将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截止目前,2024年新增ODR企业372家。有效运用12315效能评估评价机制。通过发布每季度、半年、全年12315效能评估评价情况通报,明确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12315效能评估评价业务培训会,补齐弱项短板,提高12315工作效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普法宣教领域:加强普法宣传。为更好地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打造“放心消费”良好氛围,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计量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典型推广活动,弘扬以胖东来为代表的诚信经营理念,大力引导我市广大经营主体参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氛围。11月26日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会,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费投诉解决制度,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建立和谐互信的消费关系。

2025年,市场监管局承担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2027)”工作,该工作由国务院批准,国家市场监管局等五部委下发行动方案,是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的消费领域综合性优化治理工作。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我国消费环境建设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跨行业领域的新业态新消费越来越多,存在部门职责不清、衔接不畅问题,容易导致标准规则滞后、监管维权空白,既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制约新质生产力自身发展。二是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消费痛点亟待破解。传统的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问题仍未解决,一些服务行业诚信水平不高,重大消费侵权事件不时发生,制约了消费意愿,降低了消费信心。三是消费者维权难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全国消费纠纷数量持续较快增长并处于历史高位,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不足,给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带来更大挑战。如何优化消费环境,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必答题”,各方面迫切希望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消费环境系统治理。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题座谈研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收地方实践经验,起草形成了《行动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供给质量不高、市场秩序失范、维权效能不足等问题得到系统治理,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效果显著,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国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优化消费环境相关工作,加强行政监管和民生领域执法工作,加大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的推广,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消费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我市安全、高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