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闻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新乡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乡市市场监管局始终致力于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排查,目前我市现有1家无人机生产企业:河南正大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要求,其中“牢固树立安全至上意识,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构建政府、社会、公众多元监管格局。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认真落实低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监管责任,制定我市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加强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和产业发展制度化建设,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进行规范管理。做好低空领域无线 电管理相关工作。”涉及的部门有市应急局、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局,新乡无线电中心等多部门,我局主要是针对无人机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之规定,监督抽查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我局积极对无人机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2024年度,我局下达《2024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将无人机产品列入市级监督抽查计划,检测1批次,并委托河南省无人机质量检验中心开展抽样检验,抽检项目涉及:电子围栏、应急处置、机体结构、整机跌落、防差错、感知和避让、电磁兼容性、噪声、灯光,经检验,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今年,我局将无人机产品列入2025年度市级监督抽查计划,计划抽检无人机产品1批次,委托河南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抽样检测,抽检项目涉及:电子围栏、喷雾均匀性、抗风性能、悬停性能、限高、限速、限距、防滴性能、残留液量、续航能力,目前抽检计划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关注无人机产品抽检动态,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