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9期)

发布时间:2021-09-07 18:00:57 浏览次数:4755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8大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凤泉区金鹏烩面馆1批次皮冻,其中铬(以Cr计)检出值为3.26mg/kg,标准规定≤1.0m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红旗区青橙餐厅1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其中极性组分检出值为48.8%,标准规定≤27%。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辉县市常村镇缘遇味道饭店1批次水煮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73.8μg/kg,标准规定≤20μ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高新区樊氏厨艺饭店1批次餐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乡市红旗区原麦列巴面包坊1批次大黄米藜麦减脂无糖粽,其中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0000CFU/g,标准规定≤5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40MPN/100g,标准规定≤110MPN/100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1年96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