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2-04-14 09:46:16 浏览次数:9773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饼干、糕点、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罐头、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蛋制品、肉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18大类食品1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县七里营镇功旺百货部1批次长豆角,其中倍硫磷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乡市卫滨区谷丰园包子铺1批次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5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市卫滨区连珠牛肉胡辣汤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获嘉县亢村镇金都购物中心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0.63mg/kg,标准规定≤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原阳县泰和楼快餐店1批次小碟子(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6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新乡县朗公庙镇一圣捞火锅店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2412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第四期)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