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期)

发布时间:2022-12-19 11:19:04 浏览次数:5471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豆制品、饼干、蔬菜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蛋制品、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20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红旗区恒盛绿色美食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1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市第七中学购买使用的由新乡市牧野区万胜食品生产的1批次焖子,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61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02mg/kg,标准规定≤200m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新乡市红旗区恒盛绿色美食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66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新乡市高新区新鼎外国语小学1批次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57.4μg/kg,标准规定≤20μ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乡市高新区萍华记小吃店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2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新乡经济开发区三鲜烩面馆使用的由乐嘉康餐具清洗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餐具(一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33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辉县市沙窑乡茂盛酒店1批次枣糕,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10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2年12月19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