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经济开发区外婆家饭店1批次碟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04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新乡经济开发区外婆家饭店1批次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45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原阳县荣辉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鲤鱼,地西泮检出值为10.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4.新乡市红旗区李记三鲜烩面馆1批次卤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117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新乡县七里营镇金伟新天地超市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出值为0.0311mg/kg,标准规定为≤0.015mg/kg。检验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乡县、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