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15号)

发布时间:2024-12-02 10:00:41 浏览次数:955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豆制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罐头、蜂产品、水产制品、食糖、速冻食品、冷冻饮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22大类食品2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深活力饮品厂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27,154,119,28,0,标准规定n=5,c=0,m=0。

2.卫辉市汲水镇艳荣餐饮店1批次碗(餐具),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卫辉市汲水镇艳荣餐饮店1批次勺子(餐具),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5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封丘县实新学校1批次盘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8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新乡市第七中学1批次餐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新乡县小冀镇方正超市1批次,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0.2mg/kg

7.新乡陈记餐饮有限公司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9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新乡市牧野区胜军环城酒家餐饮店1批次,其中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9.长垣市南蒲街道阳光雨露幼儿园1批次杯(餐具),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

10.延津县文岩街道卫生路博睿幼儿园1批次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3.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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